新穎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 茲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台端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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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集目的
本公司為招募徵才、人事管理、人才資料庫建立、及其他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之目的蒐集台端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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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集資料類別
依台端於本公司人才招募網站、履歷表 / 人事資料表或任職期間所填載提供之個人資料欄位為準,包含下列類別:
- 識別類 (如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電話、通訊或戶籍地址等)。
- 特徵類 (如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國籍、身高、體重、血型等)。
- 家庭情形 (如婚姻狀況、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等)。
- 社會情況 (如嗜好興趣、駕駛執照等)。
- 教育、考選、技術或其他專業 (如學歷資格、語文能力、電腦技能、證照狀況等)。
- 受僱情形 (如現行受僱情形、離職經過、工作經驗、工作及差勤紀錄、薪資、服役狀況等)。
- 財務細節 (如收入、所得、負債與支出、信用評等及貸款等)。
- 健康與其他 (如健康與犯罪紀錄聲明、是否有家屬或近親在關係企業任職、緊急聯絡人與聯繫方式等)。
- 其他各類資訊 (如其他無法歸類之信件、檔案或電子郵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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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於招募期間提供之資料,自收到台端之資料起保存 5 年:若台端經錄取成為本公司之員工,則保存至台端離職後 10 年。
- 地區:本公司及本公司關係企業之所在地區。
-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關係企業及代本公司處理事務之第三人(包括但不限於與本公司具有合作、委任等關係之人及機構)。
- 方式:網際網路、電子郵件、書面及傳真等其他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國際傳輸方式等。
- 其他方式:台端應徵本公司之職務,若須對台端做人事背景查核(Reference Check)時,台端同意本公司得連絡履歷表人事資料表所列之推 薦人或曾現服務於該公司之人員,以查核台端現在或過去學經歷等資料之正確性與完整性。本公司為此得蒐集、處理與利用該查核後所獲 取之台端個人資料,作為徵才評估之用。台端亦同意授權履歷表 人事資料表所列推薦人或公司,就本公司徵詢之問題得揭露或提供予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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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台端得行使下列權利
- 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
- 方式:網際網路、電子郵件、書面及傳真等其他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國際傳輸方式等。
- 其他方式:台端應徵本公司之職務,若須對台端做人事背景查核(Reference Check)時,台端同意本公司得連絡履歷表人事資料表所列之推薦人或曾現服務於該公司之人員,以查核台 端現在或過去學經歷等資料之正確性與完整性。本公司為此得蒐集、處理與利用該查核後所獲 取之台端個人資料,作為徵才評估之用。台端亦同意授權履歷表人事資料表所列推薦人或公司,就本公司徵詢之問題得揭露或提供予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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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台端所提供之資料及內容係本公司為招募、聘僱人才之用,若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或有虛偽不實等事實,本公司可能將無法提供台端面試或任用機會